赡养岳父母或公婆的费用个税专项附加可扣除吗?8个易错点值得关注!
发布时间:2023-04-30 16:49 浏览量:215
1.纳税人与其配偶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,且租房合同上两人都签过字,是否可以分别填报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?
答:不可以。
根据《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》(国发〔2018〕41号)规定,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,只能由一方扣除住房租金支出。
2.独生子女,且父母都已年满60周岁,每月可享受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标准是4000元吗?
3.非独生子女,父母指定或兄弟协商,能否由某位子女按每月2000元扣除?
4.赡养岳父岳母或公婆的费用可以享受个人所得税附加扣除?
5.孙子女、外孙子女赡养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、外祖父母,孙子女、外孙子女能否按照独生子女扣除,如何判断?
6.同一子女的子女教育扣除项目,父母双方分别扣除100%?
7.我在国外读研,并取得了国外颁发的证券及期货从业员资格证书,请问能享受继续教育扣除吗?
8.子女在校是“2+2”联合培养模式,即2年在国内读书,2年在国外读书,且毕业证是国外学校发放,国内无学籍号,父母可以享受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吗?